取消“陪同制度” 律师会见当事人变容易了
2013-6-23 18:05:54 点击:
取消“陪同制度” 律师会见当事人变容易了 |
发布日期:2013年01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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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难一直是困扰律师的难题。而1月1日新修订的《刑事诉讼法》(以下简称“新《刑诉法》”)的正式施行大大改善了这一状况。现在,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只需先通过电话或是网络预约,携带“三证”便可实现随来随见。据银川市看守所所长宋饶介绍,今年以来,律师前往该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比以前增加了23%左右。 以前,旧法规规定,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,侦查机关可派员在场。在实践中,“陪同制度”逐渐演变为“侦查机关批准会见制度”,会见需先到侦查机关申请,要派员的再和办案人员协调时间。影响较大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很难会见,一般的案件也常常拖一两个月,极大地浪费了办案时间。而新《刑诉法》则取消了“陪同制度”,并规定看守所安排会见至迟不超过48小时。这就意味着,一般案件,律师只需通过电话或是网络预约,持律师执业证、授权委托书、律所函三证便可直接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,极大地简化了办案程序。 需要注意的是,侦查阶段,辩护律师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时,应经侦查机关许可。(来源:银川日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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